房管普法——上海保租房的配套公共服务支持政策

发布时间:2024-04-03 13:07   内容来源:网络      阅读量:12933   
房管普法——上海保租房的配套公共服务支持政策

上海保租房配套公共服务支持政策内容

对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承租人、居住使用人

1、非本市户籍的可以按照规定,在租赁房屋所在地办理居住登记、《上海市居住证》;本市户籍的可以按照规定,在租赁房屋所在地办理社区公共户落户。

2、可以相应享受未成年子女义务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政策。

在公共管理方面

街道应当将保障性租赁住房纳入城市网格化管理和社区管理服务范围,组织开展各项便民利民服务和社区志愿服务,指导落实物业服务,提升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居住品质,促进承租人、居住使用人融入社区。

上海保租房配套公共服务支持政策相关规定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支持政策

配套公共服务支持政策

保障性租赁住房承租人、居住使用人可以按照规定,在租赁房屋所在地办理居住登记、《上海市居住证》或社区公共户落户(本市户籍),并相应享受未成年子女义务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政策。

街道应当将保障性租赁住房纳入城市网格化管理和社区管理服务范围,组织开展各项便民利民服务和社区志愿服务,指导落实物业服务,提升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居住品质,促进承租人、居住使用人融入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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